Page 80 - 電路板季刊第111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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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8 國際視野 PCB 跨境集團在泰國的新常態:以集團視角動態調整海外營運,整合泰國稅務與法規與全球風險
• ε᎘ᇆࣨၾஹ੭ၮಛࠬᎈj 度稽核。這種「專業資源配比不當」
許多企業因當地財務團隊專業不足, 導致總部與子公司之間存在巨大的風
未能正確區分身分,導致 VAT 稅率錯 險感知落差,使得總部授權董事在不
誤。泰國海關和稅局已加強稽核,若 知情的狀況下暴露於巨大的法律風險
查獲虛報或漏繳,企業須補稅並可能 之中。
被處以本稅 100% 的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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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illar IIΌଢ௰ЭࠋՓ ٙ˕ܵӻ
泰國政府已正式宣布並逐步落實 全 針對上述痛點,PCB 集團必須建
球最低稅負制(Pillar II)。對於年營收 立一套由「總部垂直管控」與「專業轉
超過 7.5 億歐元的跨境 PCB 集團,這是 譯」構成的雙軌防禦機制。
一項改變經營邏輯的結構性衝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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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國財政部正積極推動國內最低補徵稅 跨境集團需要建立專業機制來處理風
(DMTT)的立法。這意味著即使企業 險。首先,需結合內外部專家:當地
享有長達 8 年或 13 年的 BOI 所得稅減 專家不僅掌握全球資訊與泰國法律,
免,若其在泰國的有效稅率(ETR)低 也熟悉總部的營運和道德標準,能進
於 15%,泰國政府將優先補徵這筆稅收 行系統性的健康檢查。其次,為了防
缺口,確保稅收利益不流向海外。 止董事面臨刑事責任,專業團隊會協
• ᐏлᅼόၾҳ༟ΫజଟROI 助審查合規架構,並針對商業目標制
ٙࠠj 定相應策略。
在 Pillar II 框架下,過去依賴免稅期 • ᐼ္ٜۧછjո֛մಂٙΥᇆࣨ
來極大化利潤的做法將受限。集團總 (HQ Compliance Review)
部必須重新審視泰國子公司的財務模 合規不應僅靠當地團隊自律,必須由
型,從單純的「稅務節省」轉向「營 總部發起。
運實質」與「集團轉讓定價政策(TP ■ 季度動態審閱: 由總部財稅單位協
Policy)」的動態調整。 同在地專家,每季度審核泰國據點
• ʫ༟๕ᓙᄴjᐼ࿁ऎ̮༟ପછՓ 的利潤水平、TP 政策以及境內銷售
ٙΥලݸ 合規性。
許多 PCB 集團在泰國擁有數十億規 ■ 內控與證據鏈建設: 針對 BOI 土地
模的重資產,但派駐當地的財稅團隊 使用權、原料核銷以及 VAT 適用證
往往僅具備基礎會計處理能力,完全 明,建立一套標準化、可隨時備查
無法應對涉及 FBA 穿透式查核、海 的「合規檔案系統」。
關法複雜條文或全球最低稅負制的深

